本报讯 大竹男子徐某两年前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,竟套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无牌奥迪车上路。1月22日,该男子在达川区石板镇金银村路段,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,被处以6000元罚款,及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
“您好!请出示一下驾驶证……”当天下午3时许,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210国道达川区石板镇金银村路段开展春运查纠行动时,发现一辆无牌奥迪轿车迎面驶来,遂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。
“有有有,没有驾驶证哪个敢开车哟!”驾车男子徐某看起来很配合民警检查,一边掏出驾驶证递给民警,一边和民警侃谈起来。然而,民警仔细观察发现,徐某出示的驾驶证上字迹模糊,字体与正常的驾驶证似乎不大一样,印章颜色等也是越看越不对劲,有涉嫌伪造的可能性。
“这本驾驶证是怎么回事?”为了进一步核实徐某的身份,民警将徐某带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。调查过程中,徐某言辞闪烁、神情慌张,在民警的多番政策攻势下,终于承认了其持“山寨驾证”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。据徐某交代,他两年前因为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,而自己却想继续开车,便托朋友帮忙办了一本假驾驶证。
民警经查询获悉,徐某出示的驾驶证照片虽然是其本人,却是套用他人相关信息的“山寨”版。
目前,警方已将徐某伪造的驾驶证收缴,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6000元,及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。
(本报记者 李泽希)